人工影响天气处
分管工作:
一、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制定全省人工影响天气业务规范和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制定全省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发展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省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单位资质、作业人员资格和地面作业地点设置的审批;组织开展全省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人员的培训;
3.组织开展全省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装备的年检工作;审核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用高炮、火箭发射装置等设备的需求、更新、报废计划,以及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设备转让的审批;
4.负责全省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
5.负责组织开展重大社会活动和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保障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领导
李宗文 处 长
许 乐 副处长
三、联系电话:0431-87958424